一、税收优惠
二、土地优惠
三、收费项目优惠
四、投资服务
第一条 对外商来我市投资实行“一站式服务”,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可代为办理一切有关手续并提供外商所需要的其它服务。
第二条 外商投资企业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可向市外商投诉中心投诉,该中心将负责协调处理。
第三条 东部沿海地区外商投资企业来我市投资,且外商投资额超过25%的企业,视同外商投资企业,并享受以上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