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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业综合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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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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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

行政审批 |
社会事业综合管理局是管委会实施行政执法和区内综合服务管理部门,主要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负责高新区内社会事业管理、城市综合管理监察。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市政、市容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高新区内的路政管理、占道经营、道路开口设置、城市绿化、土地、建筑监察,确保市容市貌的整美,保证高新区区域总体规划实施的顺利进行。
3、依照有关规定,查处高新区所辖范围内的单位、个人违反城市建设和管理行为,加强对文明施工的管理与监督。
4、制定高新区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工作的规章制度,加强监察队伍的自身建设,做到公正、文明执法。
5、负责区内户籍、计划生育等工作。
6、联系相关部门工作对口关系,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湖北省黄石市杭州路89号高新区大楼4层A11-B1室邮编:435003
局 长:张茂开 电话:0714-6358269
副局长:彭国良 电话:0714-6353215
副局长:李子文 电话:0714-6356662
计生办主任:辛世莹 电话:0714-6353215
传 真:0714-6358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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